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科技厅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部署,现将2014年度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评内容
请各项目单位分别填写《湖南省科技厅201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指标表》(附件1)和《湖南省科技厅201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附件2),并认真撰写《湖南
省科技厅2014年度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报告内容见附件3),并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于4月24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科研条件和基础研究处(含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
二、自评工作要求
各项目单位要以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项目
管理,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和结果及时报送省科技厅科研条件与基础研究处。省科技厅将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效益、信用评价考量和今后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张然林,联系电话:0731-88988715,邮箱:290409637@qq.com。
附件:1.湖南省科技厅201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指标表
2.湖南省科技厅201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
3. 湖南省科技厅2014年度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绩
效自评报告
省科技厅科研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