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首批湖南省高校“2011
协同创新中心”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
〕416
号)、《关于组织第二批湖南省高校“2011
协同创新中心”
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
〕415
号)精神,现对
第一、二
批
湖南省高校“2011
协同创新中心”
的检查材料进行公示(国防科技大学牵头的2
个中心除外,公示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1月2日。
二、基本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省教育厅科技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电话。受理单位对反映人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格保密,对可能影响结果的问题,将会同有关方面共同调查核实。
三、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科技处;
电话:0731-84739947(兼传真);
E-mail:4739947@163.com。